银行不良贷款的原因大致有三类。第一类是贷款诈骗,就是骗子借款时就没打算还,一旦骗到贷款后就人去楼空,造成银行损失,刑法上定名为“贷款诈骗罪”。第二类是骗取贷款,骗子以虚假材料骗取贷款,然后挪作它用,造成银行损失,刑法上定名为“骗取贷款罪”。第三类是经营失败,借款人如实申请贷款用途,但最终经营失败,造成银行损失。刑法上不予追究,由借贷双方通过民法诉讼等方式解决。而不论是贷款诈骗还是骗取贷款,事发银行的损失都会很大,教训将是惨痛的,必须重点防范。
骗贷行为大部分是操作风险,骗子的重要特征就是造假,凡骗必假,凡假必骗。俗话说:防火胜于救火。对于贷款诈骗也必须是以预防为主。如果等到发生了案件,才急急忙忙去采取化解措施,恐怕为时已晚了。因此,从银行行长到信贷客户经理,都要重视几个方面:一是要在思想上充分认识贷款诈骗的危害性,在办理授信业务的过程中,保持预防为主的警惕性。二是要遵纪守法,按章操作,认真执行银行的各项规章制度,严防操作风险。三是要经常培训学习,掌握识别贷款诈骗的技能,尤其要从本书中的案例汲取教训,练就一双识破骗贷迷局的火眼金睛,堵截诈骗风险于门外,确保银行贷款资金不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