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社会发展进入转型期,与人类社会与生俱来的纠纷也进入复杂多变期,基于纠纷对社会秩序的冲击有革故更新的积极一面,也有纵恶制乱的消极一面,作者认为当下我们对纠纷的消极作用更应被清醒的认知和冷静的判断,健全相关解决机制的必要性更应被普遍的认同。围绕当下我国纠纷解决的基本立场,本书分"特色机制的实效化:注重传承与应势创新"、"常规机制的良善化:宏观聚焦与微观研讨"和"学理支持的强力化:增强指引与适时反制"三编,集中探讨了我国当下理论上需要澄清的人民调解制度、马锡五审判方式、民事督促起诉制度和民事执行中的审级控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