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民国司法档案与北京地区法制》是北京市教委与中央在京高校的共建项目“北京地区现存司法档案的价值与利用”的最终研究成果,成果定名为《清代民国司法档案与北京地区法制》,撰写者为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瑞士日内瓦大学、美国华盛顿大学的学者。其主要关注点是:
利用传世及清史档案资料,通过顺天府的设立、辖区范围与职掌,理清其司法权能与中央及地方相关机构的关系与职能界限,以期有助于认清专制统治的本质并对当今司法体制的设计有所裨益。
从制度与实践的视角,以北洋政府时期北京地区的杀人案为对象,透视普通刑法中的死罪与死刑案件;又以《惩治盗匪法》的内容与适用,侧重考察特别刑事法与死刑,其意义在于通过死刑制度的变革来分析清末司法改革的得失。
以北京地区现存清代司法档案作为主要依据,探讨清代北京地方职官受赃罪的特点及清廷的相关态度与预防、惩治措施,以期凸显当时的吏治状况。
利用北京市档案馆所藏的原北京(北平)地方法院刑事审判案卷之“妨害婚姻家庭类”案件,研究国家和下层妇女婚姻生活之间的互动关系,关注国家如何处理自身权力扩张与社会习惯权威(或称习俗)之间的冲突和矛盾,了解社会习俗对国家权威的反制以及国家权力的自我调适的手段和过程。
利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清代“刑科题本”及相关成案汇编,借鉴社会性别理论的视角,研究清代奸情案中较具特色的“行奸复拒奸”,以反映百姓的日常生活与观念以及清代司法审判中审转制度的技术过程,揭示对该类案件的立法与司法中的“潜台词”。
依据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中零散的清代会馆档案、北京市档案馆中系统丰富的民国会馆档案以及内容充实的清代和民国的会馆碑刻材料,以清代民国北京会馆为对象,梳理分析会馆公产在累积、流失及争讼过程中的焦点、因果和措施,以展现中国古代和近代法律制度与法律文化的包容性及其自我调适性。
通过对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刑科题本的土地债务类档案、军机处录副奏折、内务府奏折以及北京地区的寺庙契约、碑刻等资料的梳理,分析信仰领域中基于庙产而形成的僧道、民众与官府间的利益交织与冲突,探寻社会与国家的互动。
上述内容在司法机构、司法改革、官吏犯罪、婚姻犯罪、女性与奸罪、会馆公产及寺产纠纷方面观照了清代民国时期北京地区的司法状况,揭示了北京地区的司法资源及其运用原理。
利用司法档案研究中国法律史是当下学界的热点,不断发现的地方司法档案充实着法律史研究的史料来源,法律史研究中方法论的探讨亦使司法档案“史料学”的地位逐渐获得界定。相信伴随着研究的深入与学科体系的充实,北京地区现存司法档案的价值将得到更大程度的彰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