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护个人的人身、财产权利,以及与此相关的其他重大权益,刑法就必须守护定着于社会中的大量规范。实施某种行为,根据社会中所存在的标准行为准则,被认为是违反该行为准则进而造成了法益损害时,就是犯罪。刑法的真实用意是通过难以察觉的权力运作来证实规范的有效性和不可侵犯性,确保每个人都能够维持一种有秩序的生活,并把个人塑造成规范意识主体。那么,促进公众的刑法规范认同感,围绕“规范违反说”来建构犯罪论和惩罚理论,就是当前中国刑法学的基本向度。
根据规范论,作为惩罚对象的人必须是规范意识主体;作为惩罚前提的犯罪成立理论必须同时结合规范违反和法益侵害来建立;惩罚正当性必须从对行为规范有效性的证明中获得。
本书围绕“规范意识主体”“行为规范违反说”“规范确证”等范畴建构了一套完整的刑法思想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