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权威性
《通用规范汉字字典》由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策划并委托编写,《通用规范汉字表》研制组组长王宁主持编写。用于解读《字表》,指导规范汉字的使用,配合《字表》的实施。
2.规范性
《通用规范汉字字典》反映了国家语言文字方面的最新标准,包括字量、字用、字序、字形、字音等。《通用规范汉字表》发布后,社会一般应用领域的汉字使用应以此字表为准。《简化字总表》《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等原有相关字表停止使用。
3.实用性
本字典提示《通用规范汉字表》有关繁体字、异体字的最新调整和说明。如:
(1)“淼、吒、仝、甦、邨、堃、犇、絜、喆、昇、龢、飏”原为异体字,一般不宜使用,现在用于姓氏人名时为规范字。
(2)“皙、瞋、噘、蹚、凓、勠”6个字为规范字,不再作为“晰、嗔、撅、趟、栗、戮”的异体字。
收字:
本字典收录《通用规范汉字表》全部8105个的汉字。分为三级:
一级字3500字。满足基础教育和文化普及层面的用字需要,作用相当于原《现代汉语常用字表》。
二级字3000字。一、二级字共6500字阿,满足出版印刷、辞书编纂、信息处理等方面的一般用字需要,作用相当于《现代汉语通用字表》。
三级字1605字。满足与大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专门领域(如姓氏人名、地名、科技术语、中小学文言文用字)的用字需要。
释义:简明准确,尽量控制释语用字。例词充分利用国家语委绿皮书《现代汉语常用词表》研制报告资料。
“提示”栏:提示《通用规范汉字表》与此前规范的差异,置于每个字头下各项内容的最后。
附录:正文后附《通用规范汉字表》,标注国际标准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