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原理》是英国哲学家F.H.布拉德雷的著作,1883年初版,1922年出版增订版。在增订版中,作者对第一版的正文基本未作什么修改,但每章加了许多“增补附注”,有时多至六七十条。全书又附有“书末论文”十二篇,牵涉到逻辑、方法论和认识问题,可以看出布拉德雷的用意是想把他的《逻辑原理》和他后来的中心著作《现象与实在》联系起来,用后书来纠正或补充《逻辑原理》。
本书共分三部:第一部论判断,第二部论推理,第三部还是论推理。布拉德雷把逻辑作为一门学科,认为通过它我们可以对思维的特殊功能进行说明和解释,通过它我们可以超越直接经验;逻辑涵盖了今天属于知识论的主题。布拉德雷反对身心分离的观点,认为人类的思想不能脱离它的世俗背景。本书以论判断部分价值较大,影响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