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既没有将担保制度独立成编,也没有设置调整担保法律关系的一般规则。这直接导致担保规则内部的不统一,影响到了民法典担保规则的解释适用。从民法典的具体担保规则中抽象出担保的一般规则,消解具体担保规则之间的矛盾和冲突,是《民法典担保制度体系研究/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的基本任务。
《民法典担保制度体系研究/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认为:民法典中的担保制度由人的担保制度与物的担保制度、典型担保制度和非典型担保制度构成。人的担保制度与物的担保制度可借助保证合同规则与担保物权规则的参照或者类推适用而体系化;典型担保制度和非典型担保制度可主要经由功能性形式主义寻求担保交易设立、公示及其效力、权利顺位、权利实现(违约救济)等规则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