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推动51条意见和建议的落实,环境保护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司针对OECD提出的51条建议,以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为主要技术支持部门,历时3年编写完成了《OECD中国环境绩效评估51条意见和反馈》(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先后两次征询了环境保护部各司局及发展改革委、住建部、国家林业局、商务部等十多个部委意见。为全面和充分反映中国在“十一五”期间所取得的环境绩效,在《反馈意见》基础上,环境保护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司组织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编写了《中国环境保护现状和发展:OECD中国环境绩效评估中期报告》,报告在组织框架上借鉴了OECD提出的压力-状态-响应(PSR)框架,分别从环境压力和发展目标、中国政府作出的努力、发展成效、结论和展望,对中国政府在“十一五”期间的环境保护成效进行了全面回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