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中提出的“积极开展矿产远景调查和综合研究,科学评估区域矿产资源潜力,为科学部署矿产资源勘查提供依据”的要求和精神,国土资源部部署了全国矿产资源潜力评价工作,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国土资源大调查项目。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潜力评价为该计划项目下的一个工作项目,工作起止年限为20072013年。项目由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负责,承担单位为内蒙古自治区地质调查院,参加单位有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院、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内蒙古自治区煤田地质局、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信息院、中化地质矿山总局内蒙古自治区地质勘查院6家单位。
项目的目标是全面开展内蒙古自治区重要矿产资源潜力预测评价,在现有地质工作程度的基础上,基本摸清内蒙古自治区重要矿产资源“家底”,为矿产资源保障能力和勘查部署决策提供依据。
项目具体任务为:①在现有地质工作程度的基础上,全面总结内蒙古自治区基础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工作成果与资料,充分应用现代矿产资源预测评价的理论方法和GIS评价技术,开展内蒙古自治区非油气矿产——煤炭、铁、铜、铝、铅、锌、钨、锡、金,锑、稀土、磷、银、铬、锰、镍、钼、硫、萤石、菱镁矿、重晶石等矿产资源潜力预测评价工作,对内蒙古自治区有关矿产资源潜力及其空间分布进行估算预测,为研究制订全区矿产资源战略与国民经济中长期规划提供科学依据。②以成矿地质理论为指导,深入开展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的区域成矿规律研究,充分利用地质、物探、化探、遥感、自然重砂和矿产勘查等综合成矿信息,圈定成矿远景区和找矿靶区,逐个评价成矿远景区资源潜力,并进行分类排序,编制内蒙古自治区成矿规律与预测图,为科学合理地规划和部署矿产勘查工作提供依据。③建立并不断完善内蒙古自治区重要矿产资源潜力预测相关数据库,特别是成矿远景区的地学空间数据库、典型矿床数据库,为今后开展矿产勘查的规划部署研究奠定扎实的信息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