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 TY01-31-2021 电子书下载 PDF下载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 TY01-31-2021
内容简介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以下简称本消耗量)包括: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桩基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工程,木结构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保温、隔热、防腐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天棚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其他装饰工程,拆除工程,措施项目共十七章。
  本消耗量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措施项目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用量标准,是各地区、部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编制建设工程消耗量确定用量的依据,是编制国有资金投资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等的依据。
  本消耗量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涉及室外地(路)面、室外给排水等工程的项目,按《市政工程消耗量》ZYA1-31-2021的相应项目执行。
  本消耗量以国家和有关部门发布的国家现行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产品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算规范和有关定额为依据编制,主要编制依据如下: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2.《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
  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31-2015;
  4.《装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01(01)-2016;
  5.《绿色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01(02)-2017;
  6.《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建筑工程》LD/T72.1-11-2008;
  7.《建设工程劳动定额装饰工程》LD/T73.1-4-2008;
  8.《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TY01-89-2016;
  9.《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
  本消耗量按正常施工工期和施工条件,考虑企业常规的施工工艺、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编制。
  1.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
  2.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之间的正常交叉作业。
  3.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
  本消耗量未包括的项目,可执行其他相应工程消耗量有关项目,如仍缺项的,应编制补充消耗量,并按有关规定报住建部备案。
  关于人工:
  1.本消耗量的人工以合计工日表示,并分别列出普工、一般技工和高级技工的工日用量。
  2.本消耗量的人工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3.本消耗量的人工每工日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
  4.机械土、石方,桩基础,构件运输及安装等工程,人工随机械产量计算的,人工幅度差按机械幅度差计算。
Copyright © 2024 by topbester.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1402784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