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法律文书样式》的主要特点是编制文书内容全面,注重查漏补缺,紧跟破产司法实践的发展,增加了执转破、预重整、关联企业实质合并破产等方面的文书样式。如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出台了《预重整工作指引(试行)》,坚持预重整的“庭外重组”本质属性,坚持市场主体意思自治,坚持由债务人主导预重整,法院不过度干预。该书有针对性地分别在人民法院适用的文书和管理人适用的文书类型中增设预重整程序的文书样式,进一步为预重整阶段的“庭外重组”提供规范性文书和参考依据。关联企业实质合并破产是近年来集团关联企业破产时的热点问题,重庆破产法庭对此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如其报送的重庆金江印染有限公司、重庆川江针纺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申请实质合并破产清算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第29批指导性案例。该书通过裁定实质合并破产用的民事裁定书文书样式,将实质合并需要考虑的各企业在人员、财产、生产经营等因素,达到存在法人人格高度混同、区分各关联企业财产的成本过高、严重损害债权人公平清偿利益的构成要件和关键要素予以综合提炼,明确适用标准,颇具参考价值。
随着《企业破产法》对我国市场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日益凸显,为保障《企业破产法》的顺利实施,防止滥用破产程序损害当事人及相关方利益,在破产程序尤其是法律文书方面对管理人的工作要求也越来越高、越来越细致。这突出表现在对债权人等利害关系人知情权的重视与保障以及对管理人信息披露义务在文书等方面的要求上。行使知情权与信息披露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管理人信息披露越充分,对债权人知情权的保障就越全面。该书对《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审议×××(债务人名称)财产管理方案的报告》及《财产管理方案》等文书样式进行了修订。之前的文书样式中,方案之外虽然也有报告要求,但报告的格式内容简单,不足以做到充分的信息披露。该书对与方案配套的报告进行了专门修订,明确了报告中阐明制定方案的理由与依据样式。方案与报告,各有分工,方案主要指引怎么做,而报告则需要阐明为什么这么做。这种文书修订方式有助于管理人理解并主动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保障债权人的知情权,提升债权人的参与度。
综上,该书的出版有助于进一步统一破产审理裁判尺度,规范破产审理流程,尤其是完善信息披露文书模式。该书对法律文书的收集、编制与分析,有助于读者从多角度、全方位理解破产法律文书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应用,为办理破产案件的法官和律师等从事审判与管理人等实务工作人员,以及当事人等利害关系人提供有益的工作借鉴,尤其是对广大破产实务工作者而言,可谓一部得力的破产文书工具书,具有较高的实用价值和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