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论》 分上下两篇,融“破”和“立”为一体,以其与经验主义相区别的理性主义精神,奠定了现代西方自然法哲学的基调。在《政府论》上篇中,洛克以严密的逻辑,集中驳斥了代表当时王权利益的菲尔默关于君权神授和王位世袭的主张。在国家起源的问题上,洛克解释了一种世俗的国家起源学说,提出分权说和议会权力至上,主张国王在议会之下的立宪君主制。洛克在书中所提出的个人权利不可让渡、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分权和议会政体等原则,不仅成了英国现代政体的基础,而且也成了其他资产阶级国家的体制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