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资本市场经过数十年的发展,不同类型的机构投资者得以发展壮大。目前我国主要的机构投资者为公募基金、保险、主权基金(包括社保、中投等)、信托、券商、QFII(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然而,无论是机构投资者的规模还是质量,都与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阶段不相匹配。一方面,我国本土投资机构还未孕育出如美国贝莱德集团、资本集团公司、富达投资集团这样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资产管理机构;另一方面,国际知名投资机构也鲜有机会参与 A股市场。从资本市场的整体情况看,专业投资者在市场中的影响力仍然较弱,导致相关资产的定价与其内在价值出现严重偏离。
因此,从行业发展的角度,应当鼓励具备优秀投研实力、良好风险控制、雄厚资本实力的资管机构进一步壮大。同时,也要让我国的资本市场与世界接轨,为国际L先的资管机构进入中国市场创造良好的环境。
从一级市场的角度,无论是IPO还是再融资,都针对不同类型的投资者设置了不同的参与门槛,这样的门槛对市场参与者而言是不公平的,也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定价的扭曲。在最近出台的再融资新政基础上,进一步出台了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引入战略投资者有关事项的监管要求的《监管问答》,其中增加了对战略投资者的详细规定,不仅难以实施,也不利于目前市场化改革的进一步深化。
本文试图梳理目前股票资本市场机构投资者的相关制度及其合理性,参考国外的经验并结合我国国情,探讨股票市场机构投资者如何能够发展壮大,从而进一步推动我国股票市场的市场化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