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岁到27岁,在人生的黄金时代,海明威旅居巴黎,度过了一段困顿、疯狂的日子。
他信仰文学,心高气傲,却只能靠做记者度日,妻子哈德莉的基金是主要经济来源。*为贫困的时候,他甚至去卢森堡公园偷袭鸽子,逮住了就回家炖了吃。
他是社交宠儿,热爱拳击和斗牛。打拳击是他交朋友的惯例,对斗牛的狂热则为他带来了人生第一部重要作品《太阳照常升起》。与杜芙夫人、菲佛姐妹的暧昧,令海明威吃了哈德莉“一拳”——相濡以沫的婚姻宣告结束。
他戏仿作品嘲弄恩师,把巴黎、伦敦、纽约一些精英朋友难以示人的情感纠葛写进小说……海明威从一个无人问津的时代旁观者变成了万众瞩目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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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海明威是“坏男孩”,混合了巴黎的喧嚣、阿尔卑斯山的粗犷、拳击场的野蛮,还有一种别样的才华光芒。
从始至终,海明威*知道自己想做什么样的人,取得什么样的成就,没有任何人和事可以阻挡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