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出版管理条例》关于“国家对在出版单位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实行职业资格制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要求,按照人事部和新闻出版总署2001年8月颁发的《规定》和《办法》,出版专业资格考试办公室组织全国出版界长期从事出版实践、理论研究和专业教学工作的专家,于2002年首次制定本大纲。在总结、分析历年考试工作实践的基础上,对2021年版《考试大纲》进行了修订,形成2022年版《考试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