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岛核电站事故发生后,核能的安全性及核电的发展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
我国的核电产业经历停顿检查一年半之后终于迎来两个核电规划的公布,意味着我国核电建设正式重启。
一直以来,我国高度重视核电风险管理,在法律法规建设、机构设立、安全技术应用、监测应急体系、核保险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成就。
但是由于我国核电起步较晚,对核电风险的认识有待提高、核损害赔偿立法存在缺失、核安全监管和应急响应体系亟待加强,经济补偿和风险分散体系仍需完善。
借鉴美法日等核电发达国家经验,本书提出增强全社会核风险意识、建立健全相关政策法规、加强核电站风险管理、建立完善核保险新模式、建立核巨灾准备金制度、提升核保险保障水平、完善核风险分散机制、充分发挥核保险的社会风险管理作用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