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书是书法艺术工具书。为保持与《中国行书大字典》、《中国隶书大字典》的体例基本一致,并形成系列,故无法探讨有关文字学的学问,也未能在这方面直接为读者提供更多的服务。如:大篆(甲骨文、金文)、小篆同属篆书范畴,在本书中收辑编排融为一
体;但在实际应用中,它们又有各自不同的体系,读者应注意参阅其他古文字学工具书。
二、本书所收辑之对象,是历代在书法艺术上有卓著成就之碑帖法书,无法收辑并非法
帖而是文字学经典的汉许慎《说文解字》。所收碑帖法书之单字,其字形也不为《说文解字》之标准字形所囿。
三、本书原则上以《中华大字典》部首编排法编排。收辑古碑法帖单字,原则上也以《中华大字典》已收录之首文为限。
四、秦汉以前之古文字结字方法,往往与秦汉隶变以後之标准字形大相径庭,甚至有无法确定部首的现象。本圭曰在能够确认其为何字的前提下,直接收在秦汉以後标准字形首文下。
五、本书对於篆书中出现的通假字,用直观的方法归类处理。如“(隹)”,金文中常与“惟”、“唯”、“维”字通,本书则视作“隹”字,归人“隹”字首文之下,另在《部首检字表》中“隹”字下用“()”加注“(惟、唯、维)”略作提示。
六、本书出现的异体字,原则上依《中华大字典》体例也作首文分列,在《部首检字表》中的本字下,用“()”加注正字或异体字,略作提示。
七、《中华大字典》收有一些既非通假字、又非异体字的首文,如:“一”、“尘”、“令”等,这类字实际仍是篆体字形。本圭曰首文中,删除了这些未被普遍接受使用的字形,将有关帖字收在楷书标准字形的首文之下。
八、元趙孟俯《六体千字文》、唐瞿令问《阳华岩铭》、曹魏《三体石经》等有小篆、古文两体者。本书以小篆体直观字型为准,如“论”收在“途”字下,古文“涂”不作分列。
九、古物殊难断其确切之产生年份及时代,故本书帖字标签,凡西周以後至秦统一之前统称为“周”,清以後称为“近”。
十、古金器名称历来多不一致,亦有无名者。本圭曰除著名重器分别标以器名外,另设“商周金文”标签,专收其他金器铭文。
十一、本书首文、《部首检字表》、《笔画检字表》所用文字均系繁体宇或异体字,未出现简化字。故如“厂”即“庵”或“盒”字,非现代简化字中“工厂(厂)”之“厂(厂)”字。
十二、本书收辑碑帖上起殷商甲骨,下迄现代已故书家法书。篆刻印文不收。
十三、《笔画检字表》笔画计数基本以现代人的通用习惯计数。例“氵”,《中华大字典》作“水”部计为四画,本表则计为三画;“者”,《中华大字典》作“者”计为九画,而本表则计作八画。余亦类推,以利检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