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现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编纂民法典,是对我国现行的、制定于不同时期的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和人格权方面的民事法律规范进行全面系统的编订纂修,形成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的解释(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修改后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通知
民事案件案由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