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诗歌历史悠久,传统丰厚。如果说,古英语时代的英雄史诗Beowulf(《贝尔武夫》)和GEOFFREY CHAUCER 的叙事长诗The Canterbury Tales(《坎特伯雷故事集》)为英语诗歌的发展提供了某种叙事性要素,那么早期的宗教诗歌就为后来JOHN MILTON富于革命精神的Paradise Lost(《失乐园》)等三部曲提供了精神的营养和铿锵的节奏。文艺复兴时代的诗歌与戏剧创作相互影响,其艺术高峰和汇聚点便是莎士比亚脍炙人口的十四行诗和三十几部永远不朽的剧作。JOHN DONNE 的玄学派诗歌充满机智与讽刺,而且终成为20 世纪英美现代派诗歌的先祖。当然,在民间文学方面,我们忘不了那闻名遐迩的苏格兰农民ROBERT BURNS 的A Red Red Rose(《一朵红红的玫瑰》),而WILLIAM BLAKE 的Song of Innocence(《天真之歌》)和Songs of Experience(《经验之歌》)则体现出更有想象力和绘画能力的浪漫主义诗歌先驱的姿态。继古典主义具有说教倾向的ALEXANDER POPE 的An Essay on Criticism(《论批评》)之后,浪漫主义诗歌的太阳升上了她辉煌的,GEORGE GORDON BYRON、SAMUEL TAYLOR COLERIDGE、PERCY BYSSHE SHELLY、JOHN KEATS、WILLIAM,WORDSWORTH 等,无论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总之是群星闪耀。维多利亚时期的诗坛更是高手如云,桂冠诗人迭出,ALFRED TENNYSON、MATTHEW ARNOLD、ROBERT BROWNING 以及爱尔兰诗人WILLIAM BUTLER YEATS,一直通向诺贝尔文学奖——使得英语诗歌的传统辉煌寰宇,彪炳史册。
大洋彼岸的美国诗歌并没有接受多少印第安文化的影响,而是继承了英国诗歌的传统。在早期的HENRY WADSWORTH LONGFELLOW 的名篇A Psalm of Life(《人生颂》)征服了读者后,WALT WHITMAN 的浪漫主义脚步迅速踏遍了美洲大地,他的Leaves of Grass(《草叶集》)为世人争相传诵。后来,深闺不出的女诗人EMILY DICKINSON和乡村诗人ROBERT FROST 的诗作,也久为中国人所喜爱。进入到现代派诗歌领域的时候,一个光辉的名字——THOMAS STEARNS ELIOT——就把我们和现代美国诗歌传统更为紧密地联系起来了。这不仅因为ELIOT 出生在美国却终加入了英国国籍,而且因为他重大的诗歌创作活动和一个更伟大的巨匠的名字相联系,那就是美国的意象派大师EZRA POUND。前者的The Waste Land(《荒原》)和后者的Cantos(《诗章》),让他们永远闪烁在现代英语诗歌的浩浩天宇,照耀着欧美大地上那个“诗人角”的存在。另一方面,这个意象派诗歌运动,也和中国古典诗歌,特别是寒山的隐逸诗歌相联系。当然,中国这个远游欧美的古国诗神,从五四运动以来,也陆续带回了英语诗歌的影响,特别是现代派诗歌技法和观念的影响以及法国、德国和其他西方诗歌的影响。本书收录了SSAT 考试改革以来所有已经考查到的(在每个章节的“SSAT 前瞻”部分均有详细说明,Chapter 3 and Chapter 4)和未来还有可能考查到的共计73 位知名诗人;收录了SSAT阅读部分如何考查诗歌这种文学形式以及从语言点的角度挖掘诗歌内涵的方法(Chapter 1);同时也收录了目前诗歌研究领域对于英美诗歌要素的基本的前沿研究成果(Chapter 2)。我一直觉得,与小说等其他文学体裁相比,诗歌是可以真正时空的东西,也许是诗人的心境导致的。ARISTOTLE 就说过“Poetry tends to express the universal”,意思就是“诗歌沟通着人与世界”。HORACE 也曾说过“The poet has gained everyvote who has mingled profit with pleasure by delighting the reading at once andinstructing him”。诗歌如同雕刻般存在于字里行间,并不因时代的变迁而被磨灭。在读诗热情日益消减的今天,在各种论争中被打翻的美的天平,总会在每个人的内心中自然恢复平衡,如同日月经天、江河行地一样。诗歌的伟大航路已经开通,我们也应乘风破浪、奋勇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