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是人类*基本的生产资料和生存条件之一,准确掌握草原资源的本底状况,是草原合理利用及维护草原生态系统平衡的重要依据。为了更新20世纪80年代草原本底数据,摸清家底,全面落实草场使用权、划定基本草原、科学保护和管理天然草原,西藏自治区政府决定从2011年开始到2014年,完成西藏全境草原普查工作任务。
本次草原普查由西藏自治区农牧厅和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共同协作完成,具体由西藏自治区农牧厅畜牧草原水产处和内蒙古草原勘察规划院组织实施,西藏各地区(市)县(区)农牧局积极配合,全国相关科研机构和院校参与给予大力支持。参加单位以内蒙古自治区农牧系统和西藏自治区农牧系统为主,参加单位主要有: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科学院、内蒙古草原勘察规划院、中国科学院内蒙古草业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草原研究所、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草原勘察设计队、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草原工作站、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职业技术学院,西藏自治区农牧厅畜牧草原水产处、西藏自治区草原监理中心、西藏大学农牧学院、西藏自治区职业技术学院、西藏自治区气象局高原大气环境科学研究所,西藏自治区各地区、市农牧局及下属草原监理站和草原站,西藏自治区各县、区农牧局及下属草原监理站和草原站。
2011年和2012年开展了外业普查,参加普查的专业技术、管理及辅助人员共计820余人,其中普查队伍及地方业务人员约占到314,各个县参加人员均在10人左右;内业工作参加专业技术人员为63人。2014年年底,草原普查的全部图件、统计及文字资料基本完成,各项成果均通过专家验收。
西藏草原资源与生态统计资料是全部调查的*主要的部分之一,是在外业调查和内业遥感解译、制图与数据库属性数据处理及计算基础上,编辑而成。《西藏自治区草原资源与生态统计资料》包括编辑说明和4个部分的统计内容,第1部分为西藏自治区草原类型面积及生产力统计资料、第二部分为西藏自治区草原等级统计资料、第三部分为西藏自治区草原退化(含沙化、盐渍化)统计资料、第四部分为西藏自治区草原保护区资源统计资料。书中基本数据均以西藏自治区统一的分类系统为基础,分别按县、地区(市):自治区三级行政单位进行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