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种思维谬误
相关性谬误
1. 诉诸人身的谬误——试图通过讨论立场的来源而不是针对立场来反驳论证。
2. 稻草人谬误——通过歪曲对方的观点来驳斥对方。
3. 虚假的两难境地——试图提供难以接受、难以企及或难以置信的选项,结论只能从这些选项中择取。
4. 错置举证责任——通过把举证责任推给对方来支持或证明自己的立场。
5. 乞题——把待争议的论点重新包装成“证据”来出示。
6. 诉诸情感——通过煽动我们的情感来“支持”论点,而不是给出真正的论证。
7. 无关结论——难以归为上述各类的相关性谬误。
非演绎谬误
8. 概括谬误——仓促概括、从例外中概括。
9. 弱类比——根据事物间有争议或不重要的相似性提供论证。
10. 错误地诉诸权威——试图通过援引非权威的消息来源支持主张。
11.错误地诉诸公众——引用公众意见来处理无法由公众意见解决的问题。
12. 求因果关系的谬误——认为先后相继的事件之间,或两个同时出现的变量之间有因果关系。
13. 滑坡——未经证据支持地警示某些事情会逐步发展出一个不受欢迎的结果。
14. 无法检验的解释——基于无法检验的解释表达观点。
形式谬误及语言谬误
15. 三种形式谬误——肯定后件、否定前件、中项不周延。
16. 模棱两可与歧义谬误——同一论证中多次出现的某语词或短语可以做不同的解释。
17. 合成与分解谬误——把某物的构成部分所具有的特征错误地归为整体特征,或是相反。
18. 混淆解释与理由——假定解释某事件发生的方式或原因,试图为该事件提供理由或辩护。
19. 混淆反对关系与矛盾关系——未能注意相互矛盾的命题不可同真也不可同假,反对关系的命题不可同真但可以同假。
20. 一致和不一致——前后矛盾的信念是不一致的,但这并不构成对所持任何信念的反驳。
21. 误算概率——错误组合独立事件的概率、赌徒谬误、忽略先验概率与错误归纳换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