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干年前,我的研究兴趣被中国古代官阶制占用了。初步的思考结果,曾结集为《品位与职位:秦汉魏晋南北朝官阶制度研究》(中华书局2002年版)。在《从爵本位到官本位:秦汉官僚品位结构研究(增补本)》中,我尝试运用“品位分等”和“职位分等”概念,构建了一个分析框架。把传统王朝使用的各种等级序列,如周代爵制、二十等爵、秦汉禄秩、魏晋南北朝的官品、中正品、勋品、将军号、文散官和文武散阶制等,编织到一条连贯的变迁线索之中,在此基础上,对传统官阶制度的三千年演变,提出了一个五阶段的分期模式。
此后我一度想结束官阶制研究,另觅课题,但张家山汉简《秩律》又把我拉回来了。张家山汉简的公布出版,为战国秦汉的官阶研究提供了新鲜资料。《二年律令》中的《秩律》,加上其他相关律文,透露了秦汉间秩级变迁的许多前所未知的细节。我的《品位与职位》一书,还未及利用那些材料。后来阅读《二年律令》时,很偶然地注意到了“宦皇帝者”的问题,它展示了一种特别的官员职类管理方式,具有明显的早期社会色彩。以“宦皇帝者”为线索,还可以揭示汉代“比秩”的起源,从而发掘出汉代官阶的一些微妙之处。进而《秩律》所提供的秩级结构成为一个新的参考点,把它跟先秦秩级、汉初秩级以及其后的秩级变动联系起来观察,则战国秦汉间禄秩序列不断伸展扩张,并与爵级并立的进程,就将更清晰地呈现在人们的面前。
禄秩变迁过程的清晰化,只是个细部的推进而已。怎样由此深化对秦汉帝国等级结构的认识呢?这就得扩大视野了。《品位与职位》一书出版后,朋友们提出了一些宝贵意见,我也在进一步思考传统官阶制的结构与变迁。这时候就强烈感受到,各个细部的考察,应在更系统的理论背景下展开,才有利于确定其宏观意义。像“结构”指的是什么?“变迁”应着眼于哪些线索?传统官阶制的研究对象是什么?它应如何界定,才有利于研究的进一步深化?甚至一些基本的理论前提,都有待澄清。比如说,如何理解皇权、官僚和贵族的关系,就遇到过若干很不相同的认识。好比建一座楼,即便你只承担某一部分的修建,或只搞水暖、电气、装潢什么的,那也得在着手之前,对那座楼的样子心中有数。而在眼下,我感到了一套“话语”的缺乏,一套可资描述传统官僚等级管理制的概念的缺乏。
于是我来尝试描绘搭建。首先“官阶研究”只是一个粗泛说法,若将之具体化,则它应包括历朝各色等级和品位序列,甚至包括一切具有等级或品位意义的制度安排。相应的研究任务,可以确定为二:官员的分等与分类,及官职的分等与分类。官职的分等与分类,主要是个官制史的问题,我是在其与官员分等分类的关系上,加以考虑的。就是说,着眼点置于品位与职位之间的关系之上。进一步说,传统官阶制的一个重大特点,就是职位结构与人员结构之不对称,后者远远大于前者。许多重大问题,就是由此而生发出来的。统治者制定官阶的基本出发点有二:身份考虑与运作考虑,由此将导致不同意义的位阶安排。在结构样式上,传统官阶可称为“一元化多序列的复式官阶体制”,它由多种功能不同的位阶彼此搭配链接而成。而位阶的不同功能,可以通过其构成要素来表示。那些要素可以概括为五:权责、俸禄、资格、特权、礼遇;对“五要素”的配置方式加以解析,有助于更精细地辨析各朝代对分等和分类的不同处理。从职位分等与品位分等的关系看,传统官阶发展可以分为先秦、秦汉、魏晋南北朝、唐宋、明清五大阶段。其间具有重大政治意义的变迁有“四线索”,即,那些事涉贵贱之分、士吏之分、文武之分和胡汉之分的品位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