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仗是律诗的重要条件。律诗规定每首八甸,每句五言者称五言律诗(简称“五律”),七言者称七言律诗(简称“七律”)。每两句为一联,一、二句称首联(或起联),三、四句称颔联(或次联),五、六句称颈联(或腹联),七、八句称尾联(或结联)。律诗的对仗,以中两联(即颔联和颈联)对仗为原则,但也可以少到用于一联(颈联),多到四联都用。也有极少数全首不用对仗的,这应算是异类。排律或称长律,是五律和七律的任意延长(即五排和七排),其对仗也像律诗一样,首尾两联可以不用对仗,但无论有多少联,即使长达一百韵、二百句,中间的九十八联也要一律用对仗。绝句(又称“律绝”或“小律”)是截取律诗的两联,如果截取首尾两联,则完全不用对仗;如果截取前两联,则前者不对仗而后者对仗;如果截取后两联,则前者对仗而后者不对仗;如果截取中两联,则全首用对仗。
律诗、绝旬、排律,统称格律诗,是唐初开始形成的一种新的诗体,唐人称之为今体诗或近体诗。后人沿袭唐人的说法,多称为近体诗。对产生于近体诗之前不受格律严格限制的诗体,唐人则称之为往体诗或古体诗(或古诗、古风),今人多称为古体诗。吉体诗并非“古人所写之诗”的意思,而是与近体诗相对而言的一种诗体,唐以后乃至当代,许多诗人仍在写古体诗。
古体诗一般不讲究对仗。如果用了对仗,那也不是格律上的要求,而是修辞上的需要。两相比较,古体诗的对仗和近体诗的对仗,有两点明显的不同:一是在近体诗中,同字不能相对,而古体诗可以用同字相对;二是近体诗要求平仄相对,古体诗则不要求平仄相对。
词是由诗发展而来的,故又称“诗余”;又因句子长短不一,亦称“长短句”。词的对仗大体有三种情形:(1)固定的对仗。如《西江月》前后片头两句,凡依照此词牌填词的,都必须在这两处用对仗。(2)一般用对仗的(但也可不用)。如《沁园春》前片第二、三句,第四、五句和第六、七句,第八、九两句。《沁园春》是用对仗较多的词牌之一。(3)凡前后两旬字数相同的,都有用对仗的可能。如《忆秦娥》前后片末两句,《水调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