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教育的目的不仅仅在于传授堆积如山的法律规则和法律执业技巧,更重要的在于让学生掌握法律论证、法律决策和法律推理的技艺。本书从法律实践的角度切入,探讨了与法律体系有传统联系的各种推理形式:依据规则作出决定,视某些渊源为权*,尊重先例,保持对举证责任的敏感,书系决策的权限问题……本书真实、全面地展现了英美国家中法律思维和法律方法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