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汉语常用字字典》是1979年出版的,主要编写者是王力、岑麒祥、林焘、戴澧、唐作藩、蒋绍愚、张万起、徐敏霞。关于这本字典的编纂经过,已写在1988年的“修订说明”中,此处不再重复。字典出版以来,受到了读者的欢迎,至今已经印刷了60余次,印数已达上千万册。1995年,字典荣获首届中国辞书奖一等奖。这一方面使我们感到高兴,一方面也使我们感到自己的责任重大。字典的读者越多,我们越是应该进一步提高字典的质量。这本字典自出版以来,虽然做过几次修订,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所以我们决心做一次比较全面的增订。增订工作包括增补字条和修改原有字条,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增补字条。原字典正文中的字头4 200多个全部保留;取消原字典的《难字表》,《难字表》中的字头加以选择,僻字删除,比较常用的字约1 800个,增加例句,收入正文;另增补原字典正文和《难字表》中都没有收录的常用字400多个,写成字条,统一按音序编排。第4版共收古汉语常用字6 400余个(不包括异体字)。
我们选择字头的原则是:既然是《古汉语常用字字典》,那么顾名思义,它的收字应以“古汉语”为范围,以“常用”为标准。所谓“古汉语”,就是通常所说的“文言文”,指的是以先秦和两汉的传世文献以及后代“古文家”模仿这些文献的语言而写成的作品为代表的那种语言,不包括汉译佛典、六朝笔记、唐诗宋词以及近代戏曲、小说的语言,所以,本字典只收文言文中的常用字,至于在其他语体的作品中常用的字,本字典不收。所谓“常用”,指的是在阅读文言文作品中会经常碰到的,所以,那些只见于古代字书而没有书证的字,以及只用作很少见的人名、地名、动植物名、器物名的字,本字典不收。还有,这本字典是为中等以上文化程度的读者学习古汉语用的,那些古今意义完全一样的字,读者不需要查字典就能懂得,所以,这些字本字典也不收。
在增补字头的过程中,我们参考了《十三经》和《史记》的字频表,使我们在确定哪些字常用、哪些字不常用的时候有一个比较客观的依据。《十三经》和《史记》中没有的字,也就是东汉以后产生的字,如果不是很常用或者常用但古今意义没有差别,一般不收。
(二)调整义项。在增订工作中,我们遵循原字典关于义项的取舍和分合的原则,对每一字条的义项认真推敲,有不够妥当的就加以调整。义项取舍的原则是:重要的义项不能遗漏,较僻的义项不予列入;不是文言文中的意义一般也不列入。这是由这本字典的性质和对象决定的。义项分合的原则是:重视词义的概括性,义项的分立不要太细碎,有些义项中可再列引又泛特喻,以体现这些意义的内部联系。
(三)改正注音和释义。我们重新审定了注音和释义。原字典(包括正文和《难字表》)中的注音和释义总体上是准确的,但也有个别不当之处,这次增订加以改正。
这次增订在注音方面做了一项较大的改动:注音符号全部去掉,只用汉语拼音。标注直音字的方法也做了一些改变:1.在音项下,原则上仍然既用汉语拼音又用直音字标音,但如果找不到和被注字的中古音韵地位基本相同的直音字则不用直音,如果是一个通假义,后面已经有了“通某”,也不再用直音。2.在双音词条目中以及在例句中为字注音时,只用汉语拼音,不用直音。这样做,是考虑到目前汉语拼音已**普及,绝大多数读者都可以根据汉语拼音读出字音来,所以,直音只作为一种辅助的注音方法。
(四)调整例句。第4版选用例句的原则是:例句要和释义准确对应,而且尽量选用时代较早、典型性强、明白易懂的例句。根据这一原则,对原有的一些例句做了更换。为了帮助读者理解例句,在有的例句中适当地加注音释义或串讲,这是本字典的一个特色,这次增订仍然保持了这一特色,但考虑到今天读者的古文水平比20年前高,所以第4版例句的注音释义或串讲适当减少了。
(五)这次增订对异体字、简化字等也做了进一步的规范。
(六)附录原有《中国历代纪元表》做了修改,并增加了《古代汉语语法简介》《怎样学习古代汉语》两部分内容。